為進一步加強中層幹部的監督和管理,確保各單位工作的有序運行,特對全校中層幹部外出請銷假做出如下規定:
一、 中層幹部的範圍
意昂2各黨政職能部門、教輔部門、教學單位、附屬衛校(以下簡稱“各部門”)黨政正副職幹部。
二、“外出”的範圍
本文所指外出包括因公、因私離開單位,在市內或赴外地出差、會議、治病、探親、旅遊、進修學習以及婚、喪、產假等。
三、審批程序
(一)工作期間:
1.各部門黨政正職(含主持工作的副職)幹部:離開單位2天及以下的,口頭向分管領導請假,獲批後方可離開;離開單位3天及以上的,要填寫書面請假審批單(見附表一),必須經分管校領導、黨委書記或院長審批,報組織部備案後方可外出。
2.各部門副職幹部:離開單位2天及以下的,口頭向部門行政正職口頭請假,獲批後方可離開;離開單位3天及以上的,要填寫書面請假審批單(見附表二),必須經本部門正職、分管校領導審批,報組織部備案後方可外出。總支副書記參照執行。
(二)寒暑假期間:
1.各部門黨政正職(含主持工作的副職)幹部:離開上海7天及以下的,須向分管校領導口頭請假,準假後方可外出;離開上海8天及以上的,需填寫書面請假審批單,逐級審批方可離開(見附件一)。
2.各部門黨政副職幹部:離開上海7天及以下的,須向本部門正職口頭請假,準假後方可外出;離開上海8天及以上的,需填寫書面請假審批單,逐級審批方可離開(見附件二)。
四、備案及補假
(一)《意昂2平台中層幹部外出請假單》審批完成後,交黨委組織部備案。
(二)如遇特殊情況,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,需通過電話逐級報告,事後及時補辦手續。
五、續假和銷假
(一)請假期滿後,原則上不能續假,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續假的,可通過短信向上一級領導提出續假申請,銷假時須提供上一級領導回復的同意續假短信。
(二)中層幹部應在假期結束後7日內,到黨委組織部辦理銷假手續。
六、相關事宜
(一)對中層幹部擅離工作崗位外出或逾期不歸的,工作期間按曠工處理;對因此造成的工作損失,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處分。
(二)科級幹部外出請假,由各部門根據實際自行操作。
(三)製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。
附件一:意昂2平台中層幹部外出請假審批單(正職幹部、主持工作副職).doc
附件二:意昂2平台中層幹部外出請假審批單(副職幹部).doc
意昂2平台黨委組織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