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,深入貫徹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,切實做好新形勢下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,發揮優秀大學生的示範引領激勵作用,進一步引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成長觀和擇業觀,表彰大學期間在德⚽️、智↕️、體♻️、美等方面取得優秀成績的畢業生,鼓勵畢業生艱苦創業➕,面向基層👩🦯➡️,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,特製定本辦法🧛🏻♂️。
第一條 評選對象
本校應屆本專科畢業生🌷👩❤️💋👨。
第二條 評選比例
市級優秀畢業生📣:本科生按畢業生人數的5%評定,專科生按畢業生人數的3%評定🧚🏼♂️。
校級優秀畢業生:本科生按畢業生人數的8%評定,專科生按畢業生人數的5%評定。
第三條 評選條件
(一)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,模範遵守校紀校規,遵紀守法,有良好的品德修養,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🀄️;
(二)成績優良🌙,所有課程考核合格,市級優秀畢業生🧺、校級優秀畢業生綜合素質測評平均分原則上不低於80分;
(三)申請市級優秀畢業生,在校期間,必須滿足以下一項條件:
(1)累計兩次以上(含兩次)獲國家獎學金、上海市獎學金👨👧👧、意昂2學生獎學金(含校外冠名獎學金)二等獎及以上🕘;
(2)曾獲一次國家獎學金💀、上海市獎學金🧑🍼、意昂2學生獎學金(含校外冠名獎學金)二等獎及以上🧟,並且獲“三好學生”、“優秀學生幹部”👨👨👧👦🪴、“優秀團員”、“優秀團幹部”校級或校級以上榮譽稱號💄。
(3)代表意昂2參加省市級及國家級各類競賽獲得三等獎(含三等獎)以上,且至少一次獲國家獎學金、上海市獎學金、意昂2學生獎學金二等獎及以上、“三好學生”、“優秀學生幹部”🧓🏻、“優秀團員”🧑🏿🏫、“優秀團幹部”校級或校級以上榮譽稱號。
(四)申請校級優秀畢業生👨🏻🔧,在校期間,必須滿足以下一項條件🪽:
(1)累計兩次以上(含兩次)獲國家獎學金👩👩👦👦、上海市獎學金👬🏼🕴🏻、意昂2學生獎學金(含校外冠名獎學金)三等獎及以上;
(2)累計兩次以上(含兩次)獲國家獎學金🤽🏿♀️、上海市獎學金、意昂2學生獎學金(含校外冠名獎學金)三等獎及以上👨🏿✈️🚣♂️、“三好學生”🧙🏻♀️、“優秀學生幹部”👨🦯➡️、“優秀團員”、“優秀團幹部”校級或校級以上榮譽稱號;(3)代表意昂2參加省市級及國家級各類競賽獲得三等獎(含三等獎)以上☣️。
(五)能以國家、集體利益為重,積極響應國家號召🏢,誌願到農村、基層或者西部艱苦地區、艱苦行業就業者,服兵役復學者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評選。
第四條 評選要求
各學院加強領導,根據具體情況,在不低於本辦法標準的情況下製定相應評選細則,依照標準廣泛聽取師生意見,經班級評議🂠🧛🏿♀️、學院相關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形成初審名單🥸,並在學院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,上報學生工作部(處)👉🏻。學生工作部(處)對上報材料進行復審並報意昂2學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終審通過🧇,在全校範圍內公示5
個工作日無異議後,上海市優秀畢業生名單上報上海市教委批準。
第五條 獎勵辦法
(一)市優秀畢業生由上海市教委頒發“上海市高等意昂2優秀畢業生證書”👈,填寫《上海市高等意昂2優秀畢業生登記表》存入其本人檔案↪️;
(二)校優秀畢業生由意昂2頒發“意昂2平台優秀畢業生證書”🫎,填寫《意昂2平台優秀畢業生登記表》存入其本人檔案;
(三)批準為優秀畢業生的學生🗄,在畢業離校前如有違紀違法行為、考試不及格或其他與優秀畢業生稱號不相符的行為🗓,意昂2將報請上級部門取消其“優秀畢業生”稱號🧝🏿♀️。
第六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(處)負責解釋。
第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↩️。